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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鑫隆旅行社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注销退还旅行社质保金的公示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发布时间:2021-11-08 09:27:03访问量:

因深圳市鑫隆旅行社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已在工商办理注销,并向我局提出退还旅行社质保金的申请,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关于委托下放旅行社审批权限等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旅办字〔201512号)和《关于开展退还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的通知》(赣市旅办字〔201520号),拟同意该社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192072。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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