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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发布时间:2019-03-25 00:00:00访问量: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旅发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赣市府办发【2010】108号)有关规定, 赣州市旅发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1、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特别是红色旅游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工作。

2、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国家颁布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在我市的实施。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5、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6、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落实出国(境)旅游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我市旅行社资质的初审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旅发委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委机关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赣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赣州市港澳同胞接待办公室、赣州市通天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赣州市陡水湖景区管理局。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包括下属单位)编制人数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8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初中0人,高中0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算情况

2019年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18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940.95%,主要是18年拨付了5000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给赣州旅投集团,今年没有此项目了,导致今年预算数比去年预算数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00.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2019年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18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940.95%,主要是主要是18年拨付了5000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给赣州旅投集团,今年没有此项目了,除去50000万元部分,专项资金上年结转数较2018年有所增长,故支出相应增加。其中部门支出3188.8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5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万元,项目支出1126.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717.19%,主要是今年无非税收入,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赣州市通天岩管理局18年进行了机构改革,将经营权划转给了赣州旅投集团,非税收入中门票收入今年没有了,导致今年预算数比去年预算数少。具体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3.6万元,比2018年增加9.8%,主要是18年有人员变动,新考入3人,军队转业人员1人,退休3人。机关运行经费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个。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资金600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1 个,涉及资金4663.4  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23.95万元,比上年减少 6.25 万元,下降20.6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11 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 9.8 万元,比上年减少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5 万元,比上年减少6.15    万元,下降66.1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车改制度,仅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第三部分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商业服务业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赣州市旅游项目建设。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旅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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