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赣州公安重拳除黑恶、铁腕护安宁
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对各类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近期
南康区公安局打掉一个涉嫌
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件侦查终结后
1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刘某华为首
多人经常纠结在一起
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
在南康区北六乡
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在砂石、屠宰、混凝土行业实施暴力垄断经营
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4月,南康警方对该团伙进行收网
该团伙1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查明
该恶势力团伙多人经常纠集在一起
共同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现已刑事立案15起
查明违法事件35起
其中涉嫌强迫交易14起
8月20日,南康区公安局依法将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移送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等待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涉恶涉恶暴力犯罪中
强迫交易出现的频率非高
那么强迫交易罪到底是一个什么罪名
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普法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扫黑除恶
是一场攻坚战
更是一场人民战争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我们将对您及您举报的线索
严格保密并逐一核查
深挖打击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