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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发布时间:2022-03-11 09:54:45访问量:

关于印发《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成果验收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教育、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统战部、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中国电信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州分公司

为推进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根据10月15日市政府召开的“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调度会”精神,结合各相关单位对《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现印发《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任务清单》,请遵照执行。

附件: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任务清单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

验收工作任务清单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69号)的要求,国家对我市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组织明察暗访、检查验收。为进一步鼓励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工作,保障我市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任务清单如下:

    一、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赣南日报、赣州市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或专栏等,采取专题、专栏等形式进行持续宣传报道。

二、市财政局

    1负责筹集实验区建设及验收工作需市本级财政承担的资金

2配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中国客家非遗馆建设

  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1负责牵头落实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

    2.负责统筹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服务中心)、博物馆、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的实验区宣传工作。

  3.负责自有宣传平台的实验区宣传。

  4.负责组织开展赣州市非遗节系列活动,做好实验区宣传工作。

5.负责统筹《倡议书》发放、宣传工作。

6对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主要验收指标任务分解表”抓好验收任务。

7负责实验区建设成果宣传视频制作、汇报PPT制作。

8.负责筹建中国客家非遗馆,牵头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中国客家非遗馆建设。

  四、市教育

1.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并向全市中小学生发放《倡议书》

2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3组织全市校园非遗保护成果展示展演。

  五、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协调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集聚场所增设实验区建设宣传内容。

2.负责出租车车身宣传。

  六、中国电信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州分公司

  负责每月向赣州境内用户推送2条宣传信息,连续推送3个月(根据工作实际需相应延长)。

    七、市委统战部、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配合市文广新旅局做好实验区验收工作,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1: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宣传口号

  

  1.州正在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市内高速沿线和路口T型牌,机场、车站,公交车、出租车车身或滚动字频,手机彩铃】

  2.文化生态保护理念:坚持保护优先  整体保护  见人见物见生活【机关单位电子屏、横幅

  3.文化生态保护目标:遗产丰富  氛围浓厚  特色鲜明  民众受益【城市生活小区、街道】

  4.赏非遗  看客家  建生态  兴文化【电视、报纸】

  5.传承客家非遗  畅享客家文化【电视、报纸】

  6.客家文化  心手相传【手机彩铃】

  7.弘扬客家文化  赋彩美好生活【广场、公园】

  8.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城市生活小区、街道】

  9.弘扬非遗当代价值  促进地方振兴发展【综合性展示馆、专题馆、传习所】

  10.依托客家文化资源  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旅游景区】

  11.建立非遗工坊  助力乡村振兴【非遗扶贫工坊

  12.打响客家摇篮”品牌  彰显客家文化魅力【文艺院团、演出场所】

  13.讲述赣南故事  传承客家文化【电视、报纸】

  1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  创新性发展【各类学校】

  15.促进非遗记录成果广泛利用和社会共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相关单位】

  16.推进非遗进校园  进课堂  进教材【各类学校】

  17.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机场、车站、重点区域】

  18.努力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民众共享【电视、报纸】


 附件2:

  议 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市全境于20131月被批准设立为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经过8年的建设,近期将迎接国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客家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汉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赣南客家文化是客家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是赣闽粤毗邻三角地带历史族群的文化基因库,是客家民系迁移历史的见证。客家民系是汉民族在世界上分布范围广阔、影响深远的民系之一。全球客家人彼此之间有着强烈的认同感且普遍认同赣州为“客家摇篮”。努力保持文化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平衡、悉心维护和改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条件,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应有之义。

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秉承“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推动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离不开广大市民朋友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创建意识和责任意识;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实验区建设目标更近一步!为此,倡议市民朋友们积极支持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实验区验收工作,为打响“客家摇篮红色故都”品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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