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东江源三百山旅游发展联盟成立,并举行10家引客万人旅行社签约仪式。县委副书记李俊锐出席仪式。
仪式上,李俊锐介绍了安远旅游概况,县文旅局与10家旅行社(研学机构)签署了“客聚三百山”项目旅游合作协议。
协议规定,10家旅行社(研学机构)全年将安远三百山旅游定为重点宣传推介项目,策划线路产品进行对外销售,按照“客聚三百山”任务数积极招徕县外游客,每家旅行社不少于1万人。
据了解,东江源三百山旅游发展联盟是以规范东江源旅游市场服务标准和体系,促进东江源旅游市场不断发展,本着团结协作、互利多赢的原则成立的资源共享合作体。联盟成员单位将加强互助合作,共同策划并共享高质量的东江源旅游线路产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加强东江源三百山旅游品牌宣传,协力推动东江源旅游市场发展。
不久前
《安远县推进全域旅游激励旅行社营销奖补办法》出台
旅行社引客到安远旅游
可获得现金补贴
单项最高奖补金额达35万元
那么,具体标准有哪些呢?
奖补标准
(一)首发团补贴
每年1月至2月(2020年为本办法正式下发至11月30日),旅行社首次组织县外游客30人以上到安远旅游,在安远县内备案酒店住宿1晚以上并游览三百山景区的(按购票为准),按15元/人次享受首发团补贴。
(二)普通团队人次补贴
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安远旅游,在安远县内备案酒店住宿1晚并游览三百山景区的(按购票为准),年度内总量累计达500人次,按15元/人享受营销补贴;累计达1000人次,按20元/人享受营销补贴;累计达3000人次,按30元/人享受营销补贴。
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安远旅游,如在安远县内备案酒店住宿2晚以上(含2晚),游览三百山景区和另1个收费景区(东生围景区、浪驰越野公园、绿水青山欢乐谷、东江源温泉汤谷等,按购票为准),普通团队人次补贴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次增加15元营销补贴。
备注:年度内单个旅行社普通团队人次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三)大团队补贴
(1)自驾游团队补贴。对一次性组织县外游客100人以上、20辆自驾车以上到安远旅游,在安远县内备案酒店住宿1晚以上(含1晚) 并游览三百山景区(按购票为准)的旅行社或俱乐部,一次性奖励0.5万元。
(2)户外大团队补贴。对组织县外游客500人以上的户外运动、观光团队到安远游览三百山景区(按购票为准)的旅行社或俱乐部,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备注:大团队游客人次不重复享受普通团队补贴政策。
(四)突出贡献奖
组织县外游客到安远旅游,在安远县内备案酒店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三百山景区的(按购票为准),年度内总人数达10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将获评“安远县旅游产业发展旅行社突出贡献奖”,奖励该旅行社15万元;总人数达20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将获评“安远县旅游产业发展旅行社特别突出贡献奖”,奖励该旅行社30万元。
备注:对县级以上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免门票游客,执行相关免票政策,不享受游客人次补贴,但可计入年度总人数参与评选突出贡献奖。
(五)签约任务完成营销奖
为鼓励实力雄厚的旅行社积极主动加强合作营销,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将遴选十家旅行社进行合作签约,对在一年时间内完成10000人次以上引客任务的签约旅行社另外追加35万元签约营销奖。
考核依据
旅行社组织旅行团来安远旅游之前须按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要求,将团队电子行程单、游客名单等信息在平台进行录入,同时提供团队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团队行程单件,作为核定人数营销奖补的依据。
申报时限
未签约旅行社营销首发团补贴于当年7月15日前申报(2020年首发团补贴于次年1月15日前申报);大团队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于当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申报;普通团队人次补贴和突出贡献奖按年度申报,于次年1月31日前申报前一年度奖励。签约旅行社营销奖补(含首发团、普通团队人次补贴)以签约日起按年结算,每年申报一次。
申报程序
申报
递交旅行社营销奖补申报材料:①旅行社营销奖补审批表一式叁份;②团队行程单;③游客名单(境内游客含身份证号、境外游客含通行证或护照等入境资料复印件);④住宿发票(含住宿清单);⑤景区(点)入园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用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递交安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3732330。
认定
旅行社营销奖补的认定,以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确认的游客人次为准。
审批
安远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旅行社申报材料,并按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拨付
申请单位按程序申报后三个月内,县财政局负责对以上奖补资金进行核拨,县审计局负责监督,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支付。
其它
1.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旅行社,不能享受本奖补政策,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2)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有重大负面影响投诉的;
(4)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
2. 本奖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组织县外学生到安远研学旅行的教育机构参照旅行社营销奖补办法执行。
4. 本奖补办法由安远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