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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政策——(惠企纾困)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发布时间:2022-06-23 10:40:13访问量:

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

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

3.《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4.《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

5.《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46号)

二、申请对象

在赣州市范围内注册符合以下暂退政策的旅行社企业。

1.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2.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3.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4.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三、政策时效

2020年2月5日-2023331日。

四、兑现标准

符合暂退条件的旅行社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质保金所在账户余额明细(明细单有银行加盖的公章且近两周内)。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六、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1.旅行社提交申请材料(均为原件的PDF扫描版)。

2.发至市文旅局行管科邮箱:gzslyjhgk@126.com

3.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旅行社,出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4.旅行社凭《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到缴纳行退取保证金。

、办理部门

赣州市文广新旅局

地址:章贡区金岭路12号

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政策——(消费活力)

支持促进端午假期及暑期旅游消费

有关措施

是否需上线“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或入驻赣州市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是/(此奖补有时间限制至831日,建议不上线平台)

一、政策依据

赣州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1日印发的《支持促进端午假期及暑期旅游消费有关措施》文件

二、优惠对象

市内、市外旅行社

三、申请条件

有组团资质的、完成引客任务的旅行社

、政策时效或完成时间

截止831

政策内容

一是继续推动旅行社拉动本地游市场。6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本地旅行社组织游客团队,每团人数在20人(含)以上游览至少1个收费3A级及以上景区(含方特东方欲晓主题公园),按每名游客15元奖励旅行社,如安排住宿1晚及以上的,在奖励基础上每人次再增加10元。旅行社组织研学或红色培训团队核算办法按3个人折算1个人计数。共计安排奖补资金300万元。

二是积极拓展周边市场推动引客入赣在落实主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客源市场的2022年引客入赣项目基础上,配套推出暑期引客入赣政策,从6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旅行社组织龙岩、厦门、福州、泉州、郴州等城市来赣州团队游客,在赣州市域内住宿1晚(含)以上并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3A级旅游景区(含方特东方欲晓主题公园),飞机旅游团30人(含)以上、专列团队300人(含)以上、自驾游团队50人(含)以上、大巴旅游团队200人(含)以上的,每团按每人次80元奖励。旅行社组织研学或红色培训团队核算办法按3个人折算1个人计数。旅行社累计组织游客达到1500人(含)以上的(研学或红培团队人次达到4500人以上的),此后组团奖每人次再增加10元即90元每人次。申报资料需提供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团队信息、景区游览等凭证。共计安排奖补资金2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资料需提供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团队信息、景区游览等凭证。如:1.团队信息表;2.景区发票或景区盖章证明;3.游览照片;4.酒店发票复印件以及住宿明细表(流水单)。

、办理程序或推进计划

按照要求准备资料,提交/邮寄至赣州市文广新旅局;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满足条件的申报将按程序进行奖励资金的兑现。

八、办理时限

截止8月31日收集资料后,统一审核。

、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赣州市文广新旅局宣传推广科 王女士 0797-8398862

十、办理地址

线下:赣州市文广新旅局宣传推广科(章贡区金岭路12号)

十一、办理时间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政策——(惠企纾困

加大“文旅贷”授信支持力度

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二、优惠对象

在省内注册,正常经营纳税1年(含)以上,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2015)》范畴的文旅中小微企业。

三、申请条件

1.社会和经济效益较好,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高管信用记录良好;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符合合作银行授信要求的其他条件;

4.符合担保公司担保要求的其他条件。

政策内容

1.贷款用途。“文旅贷”借款人应将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股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违者由合作银行收回贷款。

2.贷款额度和期限。“文旅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3.贷款利率。“文旅贷”贷款利率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一年期上限为80个基点,两至三年期上限为100个基点。

4.贷款担保费率。合作担保公司给予“文旅贷”产品优惠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为贷款金额的0.4%/年。担保费按银行实际批复贷款金额和期限在贷款发放前一次性全额收取。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

3.前年、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提供上年度连续12个月纳税及相关凭证;

5.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高管信用人行征信报告

、办理程序或推进计划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业务报审及放款手续落实

、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莉莉 17307073252

七、办理地址

各县(市、区)文旅部门

    八、办理时间

  上午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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