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单位自主申报、县(市、区)文广旅局审核推荐基础上,经市文广旅局资料初审,确定了2024年度赣州市品牌创建资料初审第二批合格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内容、证据材料等反馈至我局。反馈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凡匿名反馈及超过公示期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7-8192072
电子邮箱:gzslyjhgk@126.com
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