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于开展2023年度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1月28日组织了2023年度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市级传承人2022年度考核等次评审会,经专家组评审,评选出《大余客家小双狮舞》等28项补助项目,评定 钟显辉 等38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获优秀等次,评定李招荣等147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获合格等次,评定 彭光旺 等4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获不合格等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情况。
附件:1. 2023年度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公示名单
2.2022年度赣州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等次公示名单
附件1.2023年度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公示名单
附件2.2022年度赣州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考核等次公示名单